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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进园区有关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0:25: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高校科技创为产业创新赋能,深化校企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决定开展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选表彰和进园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及本单位自主创新成果项目。项目要紧密围绕我省发展实际,通过科学技术创新、研发以及成 果转化,能够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构建“六新产业”等重点工作中有望取得显著 成效的优秀科技成果项目。

  二、评选标准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各高校,项目负责人为高校教师,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明确;

(二)对应我省三个万亿级产业和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服务 保障预期作用较为显著,完成小试或有样机等技木成孰度达到5级以上,易于开展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实施产业化生产的科 技项目;

(三)涉密、存在纠纷、不宜公开以及其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参加评选的科技成果,不在本次活动受理范围之内。

三、实施步骤

(一)在学院自评基础上,经研究排序,各学院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表(附件2)和相应佐证材料(附件3汇总后,于2023年11月1514:00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南湖校区主楼135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48524307@qq.com。

(二)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对申报科技成果项目材料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

(三)组织获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到相应产业园区,召集对口企业开展对接沙龙研讨活动,寻找合作企业落地转化,赋能企业创发展。进园区推介活动将邀请相应基金机构、银行投资部门共同参与;

(四)在近期即将召开的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成立大会上,为获奖优秀成果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评选优秀项目与推动校企合作、深化有组织科研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取得以点带面效果。

(二)严肃纪律,提高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

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选资格或撤销奖励,要充分发动优秀科技项目负责人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三)突出特点注重实效。要研兖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创祈赋能产业创新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在与企业深入对接互动过程中,为高校人才培养和应用性科学研究注入鲜活的市场需求导向,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更好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

校内联系人:周涛、罗雪妍,联系电话:0431-85716280;

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立海,联系电话:0431-81877661。

 

 

 

 

 

科学研究处

2023年11月13日